日前,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台《黄河流域(山西)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(2022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明确,选择1条黄河干流,汾河、沁河2条省级支流,涑水河、三川河、苍头河3条市级支流,紧紧围绕“源、点、环、带、景、文”生态治理新格局的系统治理路径,探索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。
针对1条黄河干流,《规划》提出,大力推进黄河干流山西段沿岸水生态保护: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潜流湿地工程,进一步提升入河水质;实施入河支流、沟渠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,实现汛期面源污染有效防控;大面积开展吕梁山绿化工程,在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沿岸植树种草,减少水土流失,持续提升黄河沿岸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能力;有效保护修复运城市省级湿地、古城湿地、圣天湖湿地,逐渐恢复黄河沿岸生态功能,初步建成黄河沿岸文旅生态走廊。
针对汾河、沁河2条省级支流,《规划》提出,实施太原汾河干流、晋阳湖生态修复治理工程。实施堤岸防护、河道保护、湿地打造、生态修复、景观建设、文化植入等一体化工程,高水平推进“锦绣太原城”水生态建设;实施沁河水生态保护修复,强化生态空间管控,实现沁河水质不恶化,生态本底不退化,打造沁河干流、张峰水库和九女仙湖等全河段美丽河湖,建设美丽山西乡村振兴安泽示范区等。
针对涑水河、三川河、苍头河3条市级支流,《规划》提出,因地制宜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源头治理、建设主要支流入河口湿地和环湖库缓冲带等工程,打造特色生态人文景观,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品质。
《规划》明确,通过实施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,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进一步提升,再生水回用至工农业用水、城市杂用水及生态补水能力大幅提升,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河流生态空间和生态功能有效恢复,流域人水和谐局面初步形成。到2025年,黄河干流8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,16条入黄支流入黄口水质及3条出境河流出境水质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标准,水域岸线修复比例达到100%。